湖南省文科高考的科目设置及模式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英语(100分,含听力30分)
选考科目
文科考生需从以下组合中选择2门:
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共75分)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理科考生选择,文科不考)
湖南省实行 "3+1+2"模式 :
"3"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1" :1门选考科目(历史/地理/政治)
"2" :2门学业水平选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中选择)
语文/数学/英语 :每科150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每科300分
外语听力 :30分(计入外语总成绩)
总成绩 :750分
选考科目需在高考前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渠道确认;
历史、地理、政治三门科目中,考生只能选择2门;
外语科目要求掌握英语,其他语种(如日语、法语等)为选考科目。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兴趣和学科优势,参考近3年真题及教学大纲,制定科学备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