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留用是指在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经见习单位考核后,单位可以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直接留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考核标准
见习单位需根据岗位要求对见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工作表现、职业素养、团队协作能力等。
直接留用
考核通过后,单位可直接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
补贴与保险
见习单位可申请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补贴;
见习人员将获得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优先留用权
对于见习期满留用率≥50%的单位,政府会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40%(如812元)给予奖励;
留用后,见习人员优先获得单位内部晋升机会。
后续服务
未被留用的人员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政府还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扶持等。
就业见习不属于正式就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仅签订见习协议,主要目的是提供实践锻炼机会。但通过见习表现优秀者可转为正式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地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和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见习人员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