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的险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具体如下:
参保对象
包括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保障内容
提供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按月领取。
缴费方式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通常为当地社保部门设定的上下限)和缴费档次。
参保条件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保障内容
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统筹账户用于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缴费方式
同样需在个人缴费基数范围内选择档次。
工伤保险 :若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可享受工伤认定待遇。
失业保险 :满足条件(如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等)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补充医疗保险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增强医疗保障。
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更长、断缴风险更低,且部分地区提供社保补贴,性价比更高。
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需确认劳动关系,建议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用工关系。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需求,优先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关注当地社保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