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稳定就业方案是自治区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政策组合拳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保障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若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以下企业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政策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2023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获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同样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社保补贴与“直补快办”
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一揽子政策,简化申办流程,推行“一卡通”发放。
特殊群体专项补贴
南疆四地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持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实施“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机制,通过“一对一”帮扶提供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灵活就业与创业支持
短期困难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优先落实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不限时。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圆梦计划(如800名高校毕业生专项计划)及“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
针对疫情影响企业及重点行业(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就业服务创新
推广线上就业服务(如“就业服务不打烊”),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对接行动(如与甘肃、山东等地合作)。
目标与评估
202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0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9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通过“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技能培训专区等,持续优化就业服务。
部分政策(如稳岗返还、补贴)截至2023年底,其他措施延续至2025年。
根据就业形势动态调整支持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
以上方案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社保减免、创业支持等手段,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