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国大学在办学规模上的核心要求如下:
一、基本规模标准
全日制在校生 :普通本科学校需≥8000人,专科学校需在5000-1万人之间。
研究生比例 :全日制在校生中,研究生数需不低于总数的5%。
二、学科与专业要求
需覆盖3个以上学科门类(如人文学科、理学、工学等),每个门类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普通本科专业需覆盖3个以上一级学科,且本科在校生均不低于总本科人数的15%。
三、其他补充条件
需至少10个硕士点及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教师队伍需满足一定数量(如专任教师≥400人,正教授≥100人)。
说明 :以上为教育部规定的核心办学规模标准,具体实施可能因学校类型(如211/985高校)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