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毕业就业资料是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签订学校协议的毕业生
需上传A3或A4格式扫描的就业协议书,页码需连续完整。
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确保页码连续且甲乙双方信息完整。
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毕业生
需上传单位接收函或其他能证明录用关系的材料,且需加盖学院及就业中心两级公章。
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需上传学校完整录取offer(邮件形式需保存为PDF,包含学校LOGO和负责人签名)。
国内升学的毕业生
需上传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材料格式要求
扫描文件需为A3或A4规格,页码连续,文字清晰可辨。
合同类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协议类文件需加盖学院及就业中心公章。
特殊类型补充说明
科研助理需上传科研项目协议;应征义务兵需上传入伍通知书。
若录用单位出具统一名单,需学生签字确认。
系统操作规范
通过学校就业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需提交至辅导员处备案。
通常需在毕业离校前完成上传,具体截止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影响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或后续就业、升学等流程,建议提前与单位或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