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办理结婚证需根据婚姻登记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必备证件
护照 :需在有效期内。
婚姻状况证明 :
若配偶为国内在读学生,无需提供;
若配偶为国内在职人员,需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出生证明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如无国外婚姻登记档案)。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若配偶为华侨、港澳同胞,需提供结婚证或经公证的婚姻关系证明。
若配偶为公费留学生,需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结婚证明。
选择登记地点
可选择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证件至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审核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驻在国不承认中国使领馆登记
可在驻在国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无法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若在内地居住满1年且无法取得境外证明,可凭本人声明及双方近亲属(如父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办理。
法定婚龄 :需符合我国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
婚前检查 :若配偶为国内公民,需双方共同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居住要求 :部分城市(如浙江金华)要求申请人在户籍地连续居住满1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