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吸纳就业的政策,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吸纳重点群体增值税减免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半年以上持证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建税等税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上浮30%,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费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奖补。
长期社保补贴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招用脱贫家庭、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
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具体比例和年限根据地方政策执行。
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贴。
岗位补贴
北京市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10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天津市社保补贴标准为1400元,岗位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的40%。
线下申报 :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
审核公示 :材料经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直接划入企业账户。
部分政策需符合当地最新通知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社保补贴一般实行“先缴后补”,需提供完整缴费证明。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