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专项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升学而设立的专项招生计划,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招生对象
面向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37个)及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3个)的农村户籍学生,不限制户籍类型。
招生院校
主要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重点高校。
政策特点
不要求农村户籍,但需考生在户籍所在地连续3年以上。
每年招生计划从高校招生计划增量中单独安排。
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区、市)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农村学生,通常要求考生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
招生院校
由各省重点高校自主招生,非教育部直属高校需经教育部批准。
政策特点
限本省户籍或学籍,非农村户籍考生无法报考。
招生对象
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招收农村学生。
招生院校
仅限教育部直属高校(如清华、北大)及部分经批准高校。
政策特点
限农村户籍,且需符合高校具体要求(如成绩、竞赛获奖等)。
计划类型 | 面向地区 | 户籍要求 | 招生院校性质 | 政策目的 |
---|---|---|---|---|
国家专项 | 原贫困县及扶贫重点地区 | 不限户籍 | 中央及地方重点高校 | 促进教育公平,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
地方专项 | 本省重点高校 | 本省户籍或学籍 | 本省重点高校 | 服务地方教育资源均衡 |
高校专项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农村户籍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专项支持农村学生进入优质高校 |
申报时间
需在高考报名后、录取前完成专项计划申报,错过时间将无法参与。
专业限制
部分高校专项计划专业设置较少,考生需关注目标高校的专项专业目录。
政策调整
具体实施区域及专业可能每年调整,需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教育部政策及湖南省具体实施细则,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