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额外提供学生证和推荐表)。
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户主与本人信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照片
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就业相关文件
招用许可证、招用审批表、花名册。
外省市来沪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其他材料
暂住证(非本地户籍)。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育龄妇女需提供婚育证明。
国家准入控制工种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初次就业者
持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
完成就业前培训并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部分区域需在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再就业或失业人员
凭身份证、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
失业人员需同时提交失业保险申请表。
地区差异 :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就业部门。
材料真实性 :所有证件需确保真实有效,避免因虚假材料引发法律责任。
毕业生特殊要求 :未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毕(肄)业证书。
以上材料清单及流程综合了各地常见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