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中国高考的科目设置及分值结构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3科")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
选修科目
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方向,文科生和理科生需分别选择两门科目:
文科生 :政治(100分)+历史/地理(各100分)。
理科生 :物理(100分)+化学/生物(各100分)。
文科生 :
总分750分 = 语文150 + 数学150 + 英语150 + 政治100 + 历史/地理100。
理科生 :
总分750分 = 语文150 + 数学150 + 英语150 + 物理100 + 化学/生物100。
考试时间 :
1997年高考于7月7日和8日进行,具体安排为:
上午考语文、数学;
下午考文科综合/理综(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或英语。
录取方式 :
总分750分按省内统一换算为标准分,实行"3+2"模式,最终成绩由标准分和选考科目成绩共同决定。
部分省份存在科目调整,例如:
内蒙古 :1997年文科生加考物理(100分),理科生加考化学(100分);
辽宁 :1997年理科生加考生物(100分)。
建议考生以当年本省《招生计划手册》或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科目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