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人群的定义及相关统计口径如下:
就业人群是指 16周岁及以上 的人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要求 :≥16周岁;
劳动参与 :从事社会劳动或经营活动;
收入获取 :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覆盖城乡各类就业形式,包括:
城乡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就业人员;
非正规就业群体(如灵活就业、自由职业等)。
收入与劳动时间 :以是否获得报酬或经营收入为区分标准,而非单纯以劳动时长;
排除非就业人口 :不计入就业人口的人群包括:
未达到劳动年龄(如16岁以下未成年人);
仅从事家务劳动或义务劳动且无收入者;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报酬者(如地下包工、投机活动)。
失业人口 :指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但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人群;
非新就业群体 :包括待业大学生、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特殊就业群体。
以上定义和范围综合了国家统计局及相关部门的统计口径,反映我国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