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科目主要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损失。根据不同的投资类型和会计处理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对外投资收益
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债券利息等。
资产处置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实现的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入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包括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取得投资 :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
应收股利(2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20万元)。
收到利息 :
借:银行存款(5万元)
贷:投资收益(5万元)。
处置投资 :
借:银行存款(1200万元)
投资收益(200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
分类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需分别核算,采用不同核算方法。
综合收益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需在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通过以上科目和分录,企业可全面反映对外投资的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