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就业困难人员(如大龄失业、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等)提供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0%执行。
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费的,按实际缴费额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最高额度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
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贴息贷款。
创业服务与补贴
提供创业指导、孵化基地申报、创业培训等支持。
首次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资金支持。
免费培训补贴
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最高2200元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培训合格后就业的给予100%补贴,未就业的给予60%-80%补贴。
专项培训计划
针对40岁以下贫困劳动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40岁以上人员侧重二三产业技能提升。
跨省培训可获食宿和交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如每人每年2000元)。
税收减免与金融支持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给予税费优惠。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需通过当地就业部门(如人社局)申请认定。
创业扶持 :通过创业指导工作室或孵化基地申报。
咨询电话 :各地就业服务热线(如6169708、6169808等)。
以上政策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建议就业人员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