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大专毕业生可享受以下补贴,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次性就业补助
标准 :3600元(大专毕业生)
条件 :
2016年1月1日后首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在同一家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需在宁波办理就业登记。
社保缴费补贴
标准 :每年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条件 :
在同一家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需满足就业登记等要求。
购房补贴
标准 :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给予补贴
条件 :
2018年8月12日后在宁波购房;
毕业时间需在2008年8月12日之后;
需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等要求。
注意事项 :
上述政策可能因时间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部分补贴需满足“首次就业”“连续缴纳社保”等条件,需仔细核对自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