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就业的部门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作为政府核心部门,人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及监督检查。其下属的人才中心具体承担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失业保险管理等职能。
毕业院校就业办公室
在毕业生就业环节,高校就业办公室负责初始分配(如包分配时期)及档案签发,改革后转向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支持。
其他关联部门 :
公积金中心、社保中心等也会协同参与就业服务,如提供就业相关的社保补贴等。-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