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标的股是指可以通过融资融券账户进行信用交易的证券,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及特点: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股票
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大型企业(主板)、中型及小型企业(中小板)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创业板)股票,通常需满足流通股本、股东人数等条件。
北交所股票
北交所已启动融资融券业务,首批56只股票(占比33%)及后续调整后的1000只股票可作为标的,但需注意标的调整会定期公布。
科创板股票
科创板中带有“R”标识的股票可参与融资融券,需符合交易所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可纳入标的范围。
债券
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可作为融券标的,但需满足流通市值等要求。
流通要求 :融资买入需流通股本≥1亿股或流通市值≥5亿元;融券卖出需流通股本≥2亿股或流通市值≥8亿元。
股东人数 :需满足4000名合格投资者持有比例要求。
波动与流动性 :通常优先选择波动较小、流动性较好的股票,如蓝筹股、成长股或行业龙头。
标的股票名单由交易所定期调整,例如2024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调整后标的数量增至1000只,调整原则包括优先保留现有标的、按加权评价指标排序选取新增标的。
融券交易为杠杆操作,价格波动可能放大亏损;融资交易需注意保证金比例变化对杠杆倍数的影响。
以上信息综合了沪深交易所规定及市场实践,具体标的需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