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是指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一系列系统性措施和政策,确保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就业质量的提升。这一战略的核心在于通过政策协同和资源优化配置,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定就业岗位
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不裁员少裁员企业,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覆盖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拓宽就业渠道
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如服务业、新兴产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职业资格目录,减少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年限要求。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提升就业质量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培育新增长极。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财政与金融支持
加大公共财政对就业的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措施缓解企业负担。
政策协同联动
实现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的协调,形成政策合力。
重点群体帮扶
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困难群体等,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市场化机制创新
推动降低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门槛,支持灵活就业形式(如自由职业、兼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等条款为政策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监督与评估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监督,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定期评估政策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就业优先政策旨在构建“稳定就业、拓宽渠道、提升质量、完善保障”的综合体系,确保人人都有通过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