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情况 不属于灵活就业 ,因此也不属于灵活就业保险范畴:
指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从事全日制工作,通常每日工作8小时、按月领取工资的就业形式。例如传统办公室职员、工厂流水线工人等。
个人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至其他单位工作,存在三方劳动关系(派遣公司、用工单位、被派遣人)。
前公司正常缴纳社保后自主缴费
若员工与前公司存在正常雇佣关系且社保由公司缴纳,后续自行缴纳社保属于个人自主选择行为,不符合灵活就业“无固定雇佣关系”的特征。
重复就业或合同期内跳槽
在劳动合同期内跳槽至新单位,若原单位已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则新单位需重新建立雇佣关系并缴纳社保,不属于灵活就业。
受雇于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
长期固定项目合作 (如工程承包、长期咨询等)。
灵活就业需同时满足“无固定雇佣关系、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和方式”等条件。若就业形式存在固定工作安排或社保缴纳异常,通常会被归类为其他就业类型(如全职、派遣等),从而不享受灵活就业相关的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