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类统考包含以下专业类别及科目设置,具体如下:
音乐类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 :乐理、听写、视唱、器乐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 :乐理、听写、视唱、声乐
音乐教育类 :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器乐/声乐)、副项(器乐/声乐)
舞蹈类
舞蹈基本功 :体能、技巧等基础训练
舞蹈表演 :舞蹈组合、舞台表现
舞蹈即兴 :现场创作能力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即兴表演
服装表演方向 :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类
自备作品朗读 :文学作品或新闻稿件
新闻播报 :时效性强的内容表达
话题评述 :观点阐述与逻辑思维能力
美术与设计类
素描 :基础造型能力
色彩 :色彩搭配与运用
速写 :动态捕捉与速写技巧
书法类
书法临摹 :经典作品复制
书法创作 :自主创作能力
本科 :美术与设计类≥180分(2科≥60分)
高职(专科) :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音乐类 :各方向均≥170分
播音与主持类 :≥185分
舞蹈类 :≥145分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185分,表演方向≥185分,服装表演方向≥180分
具体考试时间、报名流程及考场安排以新疆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部分科目(如音乐、舞蹈)可能通过省际联考或“考评分离”模式实施;
建议考生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