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在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以下为明确禁止或需谨慎处理的食品类别及具体说明:
生食类食品
生鱼片、生肉、生蛋制品(如生鸡蛋直接用于沙拉或三明治)等未经充分加热处理的食品。
生腌制品(如咸菜、腌肉)及未煮熟的豆制品(如豆腐、豆浆)。
裱花蛋糕等易受污染食品
裱花蛋糕等烘焙类食品需严格把控原料卫生和烤制温度,避免微生物污染。
高风险植物类食材
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可能含有天然毒素,需充分煮熟后食用。
隔夜剩饭剩菜
隔夜食物易受细菌污染,应避免提供。
变质或腐败食品
任何已变质、发霉或腐败的食品均不得提供给学生。
易受污染的中药材
五指毛桃等中药材可能误采误食,需避免用于煮汤。
未充分加热的豆制品
豆浆需煮熟煮透,避免“假沸”现象导致食物中毒。
散装熟食肉制品
外购散装熟食(如香肠、火腿)需确保包装完好且来源可靠。
烹饪规范 :所有食材需烧熟煮透,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食材采购 :严格把控供应商资质,确保食材新鲜无污染。
用餐管理 :建议采取分散用餐或错峰用餐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若发现食堂存在违规行为,学生及家长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