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截光型灯具是一种道路照明设备,其设计特点和适用场景如下:
非截光型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不受限制,90°角方向上的光强允许值不低于1000cd。这种设计导致光线横向延伸性强,无法有效抑制眩光,但能提供更广泛的照明范围。
截光型灯具
最大光强方向控制在0°~65°,通过透镜或遮光罩抑制水平光束,减少道路两侧的眩光,适合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需要高亮度均匀度的场景。
例如:城市主干道、迎宾路、大型公共建筑周边道路等。
半截光型灯具
最大光强方向控制在0°~75°,在水平方向的光束外仍有部分散射光,可减少部分眩光,适合次干道、居住区道路等场景。
非截光型灯具
无水平光束限制,90°方向光强≥1000cd,主要用于低亮度需求区域,如庭院灯、人行道装饰灯等。
主干道/快速路 :需高亮度、低眩光,优先选择截光型。
次干道/居住区 :可考虑半截光型以平衡亮度与眩光。
低亮度区域 :如公园步道、停车场等,适合使用非截光型。
非截光型灯具通过扩大光束角度实现广泛照明,但需注意避免对向车辆和行人的眩光影响。其设计更注重整体环境亮度而非单一方向的光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