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研究生时,“定向”是指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毕业后工作单位及服务年限的培养方式。以下是具体说明:
就业方向明确
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已确定服务单位,毕业后需回该单位工作,服务期通常为2-3年。
培养费用承担
培养费用由国家或委托单位提供,考生个人无需承担或仅承担部分费用。
档案与人事关系
毕业后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且无法参加校招。
有稳定工作单位且希望继续在该单位发展的人员;
需要解决就业问题的应届毕业生;
部分地区的专项计划(如西部计划、公费师范生等)。
协议签订
考生需在10月网报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信息,录取前与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协议。
无双向选择权
完成学业后,考生需按协议到指定单位工作,无法自主选择其他单位。
权益差异
无法享受普通研究生待遇(如校招、公积金等),且通常无法报考非定向专项计划。
维度 | 定向研究生 | 非定向研究生 |
---|---|---|
就业保障 | 有单位保障 | 无单位保障,自主择业 |
培养费用 | 国家或单位承担 | 全部自费 |
档案管理 | 保留原单位 | 转入院校 |
若希望稳定就业且单位能提供较好发展平台,可优先考虑定向;
若追求职业灵活性或希望继续深造,建议选择非定向。
(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或专业略有差异,建议以招生单位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