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实行的是以 城乡统筹、市场调节、政府促进 为核心的就业政策体系,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通过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规划小城镇时,将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市场调节就业
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通过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劳动力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
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创业扶持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
鼓励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专项计划和补贴降低就业门槛。
创业与创新激励
提供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建立创业孵化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职业技能提升
推广职业培训体系,加强产教融合,提升劳动者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水平。
就业规模与结构优化 :经济结构调整中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变;
就业渠道拓宽 :灵活就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化;
国际参与度提升 :积极参与国际劳工事务,推动就业标准对接国际规范。
《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政策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就业问题。
以上政策体系体现了中国就业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动态调整能力,既注重市场机制作用,又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以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