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的学分计算标准因培训类型、地区及机构差异较大,具体规定如下:
学时与学分的基本对应关系
多数情况下,1学时等于1学分,但具体划分可能因机构而异。
课程时长与学时的换算
45分钟 :1学时(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常规课程)。
50分钟 :1学时(部分高校课程)。
1小时 :1学时(部分培训机构)。
集中培训
按6学时折合1学分。
实践类课程、教研等特殊类型可能按20学时折合1学分。
非集中培训
按8学时折合1学分。
其他形式培训
校本研修:按实际学时计算学分(如10学分/30学时)。
专题讲座:每小时1学时。
新任教师 :需完成不少于120学时(其中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时)。
在职教师 :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五年周期累计不少于360学分。
学分核验 :以培训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书或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湖南省 :五年累计学分360分,新任教师适应性培训150分。
北京市 :实践类课程按20学时折合1学分。
教师培训学分以1学时=1学分为基础,具体换算需结合课程类型和培训形式。建议教师培训前咨询所在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