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最新落户政策,稳定就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合法稳定就业
需在宁波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
合法稳定住所
本人或配偶需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购房、租房等)。
社保缴纳年限差异
全体人员社保缴纳年限为5年;
高中及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人员,社保缴纳年限可缩短至2年。
居住证要求
需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社区集体户申请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30周岁以下人员,可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亲友处;
租赁住房需满足“一房一户”原则,社保年限缩短至2年。
现户口在省内 :需登记满5年(宁波户籍满3年);
现户口在省外 :需出生登记在宁波且满足上述条件。
政策调整后,社保缴纳年限缩短至2年,且取消社保满3年限制;
不同区域(如海曙区)可能对具体条件有细化规定,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条件综合了居住、就业、社保等多方面要求,需满足全部条件方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