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下是学生不能转学的主要情形,综合整理如下: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 :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作为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初中毕业年级(如初三)原则上不允许在县域内转学;
大校额或班额满员 :学校达到大校额或班级班额标准时,不接受转学生;
特定区域限制 :如天津市生态城小学在无空余学位时,某些年级不予转入。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 :与小学同理,初一、初二第一学期原则上不转学;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初三毕业年级同样受限;
跨区限制 :同一市辖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入学未满一学期 :新生未完成一个完整学期时,不得转学;
分数不达标 :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的,不予转学;
特殊招生类型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跨区限制 :同一城市不同招生区域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入学未满一学期 :新生未完成一学期学习不得转学;
分数不达标 :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录取分数的,不予转学;
特殊招生类型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渠道录取的,不得转学;
其他限制 :如研究生跨区招生、跨学科门类等。
休学期间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学籍状态异常 :如保留学籍但未入学、退学未完成等。
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转学限制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确认具体规定;
特殊情况处理 :如跨省迁移、军人子女等,可依据相关条款申请转学。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门文件及各地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