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就业政策内容主要围绕促进就业创业、优化就业环境、强化就业服务等方面展开,具体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对招用2023年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按企业缴纳社保费之和补贴,最高不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100%。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控制目标时,可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按30%、中小微企业按60%比例返还。
税费减免与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创业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减免;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可获职业培训补贴。
统筹城乡与灵活就业
将农村经济组织用工、灵活就业、农业短期务工等纳入现行就业政策,提供针对性支持;
推行“直补快办”模式,简化补贴申领流程。
支持南疆与特殊群体就业
实施南疆就业专项计划,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移带动就业;
为失业、残疾群体提供专项援助,包括社保补贴和就业服务。
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结合“十大产业集群”需求,开展“技能照亮前程”行动,通过订单式、定向培训对接市场需求;
高校毕业生可获岗前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与孵化支持
提供免费创业指导、孵化器场地租金补贴,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就业优先战略
将就业纳入财政支出重点领域,2024年计划新增城镇就业48.3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目标90%以上;
建立健全就业协调机制,统筹产业、创业、培训等多措并举。
权益保障与公平就业
依法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禁止因民族、性别、宗教等歧视;
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优先帮扶重点群体。
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最高达1.2万元/年,创业补贴1000元/人;
基层就业优惠 :参与“三支一扶”等项目的毕业生可获生活补贴、社保待遇及考研加分。
以上政策体系覆盖企业、个人、特殊群体等多维度,通过财政支持、补贴激励、服务优化等措施,形成促进就业的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