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办(就业指导办公室)是高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可归纳为以下核心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
根据国家及地方就业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符合整体规划。
制定就业计划
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及计划,指导各院系实施。
职业规划与咨询
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学生了解自我、社会及职业需求,开展就业政策、信息及技巧讲座。
信息收集与发布
收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布校园招聘活动,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促进供需匹配。
协议管理
负责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审核及派遣手续,规范就业行为。
就业跟踪与反馈
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收集用人单位反馈,撰写调研报告,为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
开拓就业渠道
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拓展就业市场,组织重点单位岗位研习项目。
推荐与分流
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国家重点行业、基层等岗位,协助办理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审核。
信息化建设
建设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组织线上推荐、双向洽谈活动。
争议处理与遗留问题
处理就业违约、改签等遗留问题,接待来访,协调解决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咨询。
部分高校就业办还承担新生就业指导、就业统计分析、就业质量报告撰写等职责。随着就业市场化改革,部分院校的就业办已转向生涯教育、创业指导及就业质量提升等新型职能。
以上职能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调整,但整体框架与国家就业工作要求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