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见习所需材料及条件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以下是综合权威信息后的核心要点:
基础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毕业生)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
申请表与登记表
《就业见习申请表》(需在指定平台或窗口填写)
地方就业见习登记表(如山西、广东等要求)
照片与附加材料
近期一寸/二寸免冠照片
其他非必须材料: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优秀证书等(部分地区要求)
人员资格
高校毕业生 :离校1年内未就业且已登记失业,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失业青年 :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或户籍地/常住地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劳动力
其他群体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或符合当地户籍/年龄要求
单位条件 (部分地区要求)
合法经营、参保人数达标、提供5个以上见习岗位等
线上申报 :通过当地人社平台(如山西人社网、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材料审核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至人社局指定窗口核实
签订协议 :审核通过后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上岗
地区差异 :材料清单和条件可能因省份/城市而异,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时效性 :部分地区要求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如广州每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