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出国留学期间的党籍管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预备期暂停 :预备党员因私短期出境(如公派交换学习、短期培训等)3个月以上的,从出境之日起暂停预备期。
回国后处理 :回国后需向党组织书面申请恢复预备期,并提交在境外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报告。若原预备期未满半年,需补续预备期1年;若已满半年,则补续半年。
组织关系保留
若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境)超过1年(含1年),其组织关系应转入留学生派出单位党组织。
高校党员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一般不超过5年,但保留期间需每半年与党组织联系1次。
转正流程
回国后需向原单位或派出单位提交恢复预备期的书面申请,并附上境外表现报告。
组织进行1年考察,考察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未加入外国国籍 :若预备党员在国外未加入外国国籍,则需回国后书面申请恢复预备期,按正常程序办理转正。
长期定居或超期未归 :因私长期定居或出国超过5年未归的党员,一般停止党籍。
预备党员需保持与党组织联系,按时交纳党费(通过邮寄等方式)。
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所在党支部,了解当地党组织的最新规定。
以上规定综合了《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组织部相关文件,确保党籍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