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退学时学费的退还比例根据退学时间与学年的关系有所不同,具体规则如下:
开学后1个月内退学
退还已缴学费的 90% (例如,缴纳9000元/年学费,读了3个月应退6000-667×3=5333元)。
开学后2个月内退学
退还已缴学费的 80% 。
开学后超过2个月至学期结束前退学
退还已缴学费的 70% 。
超过学期结束退学
通常不退还学费。
已产生的费用 :包括书本费、上课费、住宿费等,均从学费中扣除。
特殊情况 :因违反校规校纪或触犯刑律被劝退或开除学籍的,可能不退还学费。
若某新生缴纳了9000元/年学费,按9个月计算每月学费为1000元:
11月退学 (已学3个月):应退学费为6000-667×3=5333元;
3月退学 (已学5个月):应退学费为6000-667×5=3000元。
时间节点 :退学手续需在学期结束前办理,逾期可能影响退费比例。
特殊情况处理 :复读后再次退学,需按新学年的学费标准计算。
以上规则综合教育部及高校普遍执行的标准,具体比例可能因学校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办理退学时咨询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