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伤亡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具体涵盖以下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
交通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住宿费
误工费
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
医药费
诊疗费
住院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
整容费
营养费。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财产直接损失,如车辆维修费、货物损失等。
无责赔偿限额
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原则
交强险不区分事故责任比例,全责、主责、同等、次责均按有责限额赔付,无责按无责限额赔付。
超出限额部分需由责任方或商业险赔付。
免责情形
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
保险车辆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伤亡
驾驶员无证/酒驾/毒驾
仲裁或诉讼费、间接损失等。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
提供医疗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
保险公司审核后按限额赔付
超出部分通过商业险或肇事方承担。
以上内容综合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最新司法解释,确保全面覆盖交强险的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