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就业补助政策根据就业类型和对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生活补助
标准 :本科生8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
期限 :最长12个月
适用对象 :应届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标准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880元/人/月,16-24岁失业青年1128元/人/月
期限 :最长12个月
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标准 :1000元/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象 :新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
创业支持
开办补贴 :2000元
创业补贴 :3000元
政府贴息贷款 :最高22万元,最长3年(合伙经营最高400万元)
社保补贴
标准 :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缴费基数的100%档次的1/2
期限 :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2年
毕业3年内的自主创业者:最长3年
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
住房生活支持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可能享受补贴
申报条件 :需完成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流程可通过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以上政策综合自长春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通知,实际申请需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