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的补贴金额因地区、政策类型及人员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每月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额的三分之二,但最高不超过6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至每月450元,医疗保险补贴100元。
公益性岗位补贴
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用人单位需另行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补贴
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特定群体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按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标准为3000元/人,每人仅限一次。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和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每人每月约1620元(23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大学生专项补贴
福建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补贴标准为350元/月(含450元养老保险+100元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部分补贴需满足“先缴后补”条件,且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建议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