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需按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 2% 缴纳失业保险费。
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 1% 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
计算方式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则按 60% 计算;若高于 300% ,则按 300% 计算。
特殊情形 :
缴费基数无法核定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text{失业保险费} = text{缴费基数} times 0.5%$$
(注:部分地区个人缴费比例可能为0.3%或0.5%,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农民合同制工人 :通常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可自愿选择是否由单位代缴。
缴费基数范围 :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补贴等非劳动收入。
以上信息综合了《失业保险条例》及各地政策规定,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和政策调整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