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范围经历了多次扩大,截至2025年1月,试点范围已覆盖全国。具体包括以下行业:
陆路运输 :除铁路运输外,包括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等
水路运输 :涵盖江、河、湖、海等天然及人工水道运输
航空运输 :常规航线服务适用增值税
管道运输 :如石油、天然气输送
特殊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非公益活动)、出租车管理费用等
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等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电路设计、信息系统管理、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
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商标着作权转让、知识产权服务、广告、会议展览等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港口、货运代理、仓储、装卸搬运等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鉴证、咨询等专业服务
包括酒店、餐饮、旅游、医疗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
邮政服务业 :邮件传递、包裹服务
电信业 :基础通信、信息服务
跨境应税行为 :税率零(需符合条件)
主要税率 :6%(如现代服务业)、11%(如建筑业、房地产业)、3%(部分生活服务)
特殊情形 :铁路、航空等基础服务曾适用3%税率,后调整为11%
试点范围 :最初仅上海试点,后逐步扩大至北京、江苏等13个省、市
全面推开 :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
以上范围综合了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当前政策以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