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职高的课程设置通常包含理论基础、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三个维度,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音乐理论基础
基本乐理(音高、节奏、音色等)
和声学与曲式分析
音乐史与欣赏(中外音乐发展历程)
教育学与心理学
教育学原理(教学方法、班级管理)
心理学基础(学习理论、学生心理发展)
声乐与器乐
声乐演唱技巧与表演方法
钢琴、吉他等乐器演奏
视唱练耳
音乐听力训练与视谱能力培养
音乐表演与创作
合唱指挥技巧
作曲技术理论(和声、配器、曲式)
即兴伴奏与器乐合奏训练
音乐欣赏与分析
民族民间音乐、戏曲音乐特色训练
音乐评论与作品分析方法
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
校内声乐、器乐表演实践
校外教育机构或文艺团体实习
毕业创作与论文
音乐教学设计或艺术创作(如编曲、作曲)
文化素养 :文学、历史、哲学等基础课程
职业素养 :教师职业道德、数字化教育技术应用
音乐治疗学、舞台表演、舞蹈训练等
钢琴伴奏、电子音乐制作等专项技能课程
通过系统学习,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教学实践及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社会培训机构或文艺团体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部分院校还注重与艺术院校合作,提供升学深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