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保险定义较为宽泛,通常包括以下三类:
由政府主导并实施的强制性保险制度,旨在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主要类型包括:
养老保险 :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提供经济支持;
医疗保险 :覆盖医疗费用报销,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失业保险 :为失业人员提供临时经济援助;
工伤保险 :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的赔偿保障;
生育保险 :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
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覆盖多种风险类型,满足个性化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财产保险 :如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
人身保险 :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责任保险 :对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提供保障;
信用保险 :保障因信用风险导致的损失。
由政府推动,为特定群体或行业提供专项保障。例如:
农业保险 :支持农业生产,降低自然灾害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 :保障对外贸易中的信用风险。
广义的保险体系还包括合作保险,即由被保险人共同集资形成的互助性保险形式。但合作保险通常被视作商业保险的补充或特殊类型,因此在某些分类体系中可能不单独列出。
广义保险通过社会保险的强制覆盖、商业保险的多元保障和政策性保险的专项支持,构建了多层次的风险防护网络,覆盖了个人、企业及社会各领域的风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