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考涉外刑法的考试内容,综合相关资料整理如下:
程序概述
包括涉外案件的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收集与审查等基本程序。
案件范围
适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国际条约,如《高检规则》第440条规定的刑事司法协助范围。
特有原则
适用中国刑事法律与信守国际条约相结合;
外国籍当事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
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外国籍人委托中国律师辩护或代理。
法律冲突解决
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刑法》等,处理法律适用冲突。
国际条约
遵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联合国关于国家管辖权的法定原则》等国际条约。
刑法体系
适用《刑法》总则(如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和分则(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
协助范围
包括送达文书、移交证据、扣押财物等狭义内容,引渡属于广义范畴。
法律依据
以《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为核心,结合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定。
主体与程序
涉及司法机关、国际组织及私人机构,需遵循专门程序规范。
犯罪形态 :未遂、中止、共同犯罪等;
刑罚执行 :监禁、罚金、没收财产等;
附带民事诉讼 :涉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赔偿。
重点掌握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框架和特有原则,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法律适用。建议通过历年真题训练,尤其是涉及司法协助和刑事司法协定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