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的构成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整体框架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 :150分(含语言文字运用、文学鉴赏等)
数学 :150分(考察数感、逻辑思维等)
英语 :150分(含听力、阅读、写作等)
选考科目
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选择3门,每门100分。 - 科目组合示例 :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或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部分省份将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分以上)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
包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艺术素养等,部分省份将其作为录取参考。
基础分 :语数英+3门选考科目 = 750分(全国统一)
部分省份 :若选考科目含等级考试(如物理、历史),则总分为1000分(含换算后的化学/生物/政治分数)
具体分值和科目设置可能因省份政策调整,建议考生以本省《招生计划手册》为准;
外语成绩按听力30分、笔试90分换算后计入总分(1.25倍计算);
部分省份有专项计划或特色招生,可能涉及额外加分或降分录取。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实际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