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教师分类体系较为复杂,主要分为终身教职和非终身教职两大类,具体分类及特点如下:
正教授(Professor 或 Full Professor)
通常为终身职位,负责高级教学和科研任务,可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该职称是学术领域最受尊重的职位,享有学术自由和职业保障。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需通过教学和科研表现获得,通常有3-7年试用期。晋升为正教授后仍保持终身教职,但晋升竞争激烈。
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一般为3年试用期,需完成教学指标并积累科研项目。未晋升为副教授前可能不参与招生,但通常有启动资金支持科研。
讲师(Lecturer)
主要职责为教学,可能属于研究员或其他非终身系统职称,晋升空间有限。
研究科学家(Research Scientist)
介于博士后与高级研究职位之间,需承担科研项目,可能参与教学但非主要任务。
兼职教授(Adjunct Professor)
非全职职位,可能不参与常规教学,但可参与研究或助教工作。
挂职教授(Adjunct Professor) :通常为其他学校挂职,学生不随迁,不招生。
教学研究系列教授 :以教学为主,任务较重,可能无终身教职。
研究系列教授 :专注科研,可能不承担教学职责。
职业保障 :除非学术不端或犯罪,几乎终身受雇。
学术自由 :可自主开展研究,无需担心经济压力。
美国大学教师体系以终身制为核心,正教授、副教授属于终身教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职业稳定性。讲师、研究科学家等非终身教职则面临更多评估和晋升压力。申请时需注意不同职称对教学、科研和年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