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总分由统一考试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具体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科目中任选三门,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 = 统一考试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
补充说明
选考科目采用赋分制,具体分数段由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 外语科目含笔试(120分)和听力考试(30分),取较高成绩计入总分。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北京高考政策,确保与最新招生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