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所需的证明文件需根据留学身份和回国目的准备,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是回国就业、升学、学历认证等的核心凭证。
护照 :需包含个人信息页和留学期间签证页(如I-20表、DS-2019表等)。
成绩单 :需加盖学校公章的官方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
回邮信封 :用于接收使领馆寄回的证明文件。
学位证 :海外正规学历机构的官方学位证书。
学习事实证明 (可选):部分情况下需提供留学单位的学习证明。
博士后 :需提供博士后证明、美方录用通知书及导师证明信。
访问学者/公派留学人员 :需提供美方留学单位录用通知书、导师证明信。
交换生 :需提供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
学历学位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文件,可替代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于学历认证。
办理时间 :需在回国前2周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交材料。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海外院校记录一致,建议提前联系院校获取认证文件。
单次有效 :证明仅能办理一次,不可补办。
以上文件需配合使领馆要求办理,建议提前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chinesehighway.com)或使领馆官网查询最新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