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层就业补贴政策根据就业类型和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补偿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补偿上限为3.6万元(3年服务期)。
补偿方式
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但单学年最高不超过上述限额;
若在校期间缴纳金额低于限额,则按实际金额补偿。
一次性扩岗补贴
针对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个月以上社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
乡村就业工厂奖补
就业帮扶车间转型升级为乡村就业工厂的,可获得20000元一次性奖补。
求职补贴
适用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或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按上一年度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服务期要求 :需在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3年(含);
资金发放 :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当年11月30日前返还;
优先偿还贷款 :补偿款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补偿范围覆盖广西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及艰苦行业(如气象、地质、交通等);
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共1.22亿元,用于支持“三支一扶”计划。
以上政策综合自广西财政厅、教育厅等官方渠道,具体操作需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