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而设立的特殊招生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招生对象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的学生。
招生院校
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重点高校承担。
报名条件
实施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具体范围由各省教育部门确定。
招生院校
为各省重点高校,但非教育部直属高校。
报名条件
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地在实施区域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
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院校
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专项计划的自主招生高校承担。
报名条件
实施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专项计划还包括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农村师资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等,但此类计划与普通高校专项计划不同,具有特定专业指向。
专项计划通过定向招生、分数优惠等措施,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更多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但考生需符合区域户籍、学籍等条件,并且专业选择范围相对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