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零就业补助根据就业形式和家庭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安置1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0%)和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通过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社保补贴优惠。
单位缴费补贴
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零就业家庭成员灵活就业后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养老、医疗保险可享60%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推荐零就业家庭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一次性100元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或考入技工学校,可获一次性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求职补贴
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特定群体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群体为600元/人。
补贴申请需符合当地最新政策要求,如就业年限、社保缴纳等条件。
具体补贴金额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就业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以上政策综合了烟台市近年发布的就业扶持措施,涵盖就业奖励、社保补贴、职业培训等多方面,旨在通过政府与市场机制共同促进零就业群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