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成员,其分类和职责如下:
执行董事(常务董事)
全职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参与重大决策并监督公司运营。
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
通常为行业专家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独立意见并监督公司运营,避免利益冲突。
独立董事
独立于公司管理层,无直接利益关系,负责提供客观监督和战略建议,增强董事会独立性。
董事长 :董事会最高领导,主持董事会会议并负责公司战略方向。
副董事长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缺席时代理职责。
总经理(CEO)/行长 :执行董事成员,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董事会秘书 :负责董事会事务的行政支持与合规管理。
成员构成 :董事会成员需符合《公司法》规定,成员人数通常为3-13人,小型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
选举方式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通常通过股东推荐或公开招标产生。
职责差异 :执行董事参与经营管理,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侧重监督与战略指导,三者形成制衡机制。
以上分类和职责需结合公司具体章程和治理结构确定,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公司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