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及农业相关
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初级产品(如粮食、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
基础生活物资
涵盖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图书出版业
图书、报纸、杂志的出版和销售。
交通运输业
道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
包括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可触摸物品的租赁服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货物进行加工、修复或装配等服务。
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 :如金属矿采选产品(黑色/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产品、部分化工产品等。
应税劳务 :部分服务类劳务可能适用13%,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确认。
税率调整 :部分早期资料提到的“17%税率”已随增值税改革调整至13%,需以最新税法为准。
行业覆盖 :13%税率覆盖范围广泛,但具体适用需结合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判断。
建议纳税人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对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最新政策文件确认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