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利得是指企业或个人从政府无偿取得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根据其性质和用途,政府利得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出售或处置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收益。
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重组过程中产生的收益。
政府补助
包括现金补助、无息贷款、税收减免等直接经济支持。
捐赠利得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捐赠。
盘盈利得
固定资产盘盈的收益。
会计处理 :上述利得均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持股比例不变时,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按比例确认。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服务时,相关金额转入资本公积。
财政性补助 :用于支持特定项目或产业,如研发补贴、土地优惠等。
税收返还 :政府将应缴税款退还企业或个人。
财政拨款 :政府无偿拨付资金用于特定用途。
政府利得的核心特征是“无偿性”和“与资本投入无关”,其具体形式多样,需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准确分类和会计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则影响资本公积。